隨著規模大、功能多的公共場所日漸增多,預防性衛生審查亟待強化。日前,我省修訂了《黑龍江省公共場所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審查管理辦法》,將於10月1日施行。
什麼是預防性衛生審查?
是對黑龍江省范圍內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公共場所建設項目的選址、設計、竣工驗收等過程進行衛生審查的活動。
審查范圍包括哪些?
包括納入省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范圍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共場所:營業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﹔包含住宿、沐浴、美容美發、游泳等2種以上(含2種)服務功能﹔安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。
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公共場所的建設單位或經營者,應當在建設項目動工前,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衛生設計審查申請。在建設項目完工后投入使用前,提前5日通知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參加竣工驗收。
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自受理衛生設計審查或竣工衛生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,完成資料審查和現場審核工作。符合規定條件的,發放《黑龍江省公共場所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》或《黑龍江省公共場所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》。不符合有關要求的,出具衛生監督意見書,提出改進意見。公共場所建設單位或經營者改進后重新提出申請。
學校內公共場所建設項目的預防性衛生審查工作也照此執行。